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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签署一年劳动合同,在职六个月后员工自己辞职(未满一年)。于月底完成交接手续。在职1--6月,期间公司未帮员工交过社保也没有得到补偿。续签合同是从5月开始,现在没有之前的合同。请问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社保金?如果公司不给,那我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他 2013-12-27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补缴的;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是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如不配合解决,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追问】劳动仲裁需要些什么材料
  • 对于没有购买的社保,你们是有权要求补缴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追问】劳动仲裁需要些什么材料
  •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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