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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母亲、父亲及外甥作为共同拆迁人,得回迁房二套,其中父亲已在拆迁前去世,外甥放弃拆迁房屋权利(因我母无偿赠予其母一套两居室)。我母将其中一套给予大女儿(她出资购房),现这套房为我出资所购,但我母及其他两个女儿却认为这房子与我无关了,只因为购房时用了老人工龄。其中用工龄事出有因:原来老人与其他一女儿同住(外甥之母),回迁房下来后不愿再与母同住,另一女儿更扬言:不可能与母同住,所以作为让我与老人一起居住的前提便是,我所购房屋用老人工龄。但是我心中并未有贪心此念,只是怕70多的老人无人照顾而已。老人身体好的时候,照顾外甥近20年,老了,便弃之不顾,别人做得出,我不会! 事到如今,老人名下无房不安心,我所购房写了老人名字,产权单独所有,但是,那两女儿(我的两个姐姐)稍不顺意便怂恿老人、誓将我扫地出门,无论如何伺候她们吃喝,还要忍气吞声,因为我一单身女人无处可去。没想到孝顺反而如此悲催,而老人听谗言不辨是非。我该怎么办?我还能争取我的权利吗?

征地补偿 2013-12-30 15: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产登记在您母亲名下,您搜集您出资的证据,主张母亲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子是母亲名字,产权是属于母亲的,你出钱买房,可以主张债权,要求其返还,并给予补偿的。
  • 房子是母亲名字,属于母亲的
  • 你出钱买房,可以要求返还
  • 你好,房子是母亲名字,属于母亲的,你出钱买房,可以要求返还,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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