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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附属**医院帮我被大连医科大合并了,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开始负责2个临床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2个班共用一套教学管理,那我们原来的学费生活费本来就是负担一个班的教学管理的,共用后不就是两份学费负担一套了吗,老师又不会发两份工资,那我们两个班是不是应该给退一半的学费呀,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让中山再另给我们配老师,我们有申请权利吗?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教育 2013-12-28 08: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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