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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3月与x村签订了三年的租约,但今年县政府要把此块土地征用,我用此块土地正在经营预制厂,厂区原面积500平方米,现扩建至3000平方米,另建5间平房,总投资120万元,请问,政府应该怎样赔偿我的损失

其他 2012-02-27 09: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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