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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嫁城女,但我和儿子户口一直在农村,去年土地被征用,别的村民都 有赔偿款,却没有我们的。请问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我和儿子的赔偿款是否应得到补偿?

诉讼 2008-02-15 20: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存在你们的耕地被征用的事实(仅有农村户口是不行的,必须有土地),且征用方不履行赔偿义务,或征用方已经履行赔偿义务,但被地方组织挪作他用,你们都有权利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就此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只是被告方有所区别。你们有权利获得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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