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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搭我老婆和孩子(五个半月还在哺乳中)被别人醉酒开私车追尾,老婆左肩骨尾端骨折,儿子被迫断奶,原来我儿子从来没有吃过奶粉。对方现在对我方只是付了医药费,其它所有开支一分未付,我老婆还在住院医疗中,对方对医药费只要没有了还是交。交通警责任认定书已下,对方全责,交通警意思我们私下商议赔偿,但我不是很清楚象我们这样的情况,老婆手术安了钢板,要恢复时间,且一年后还要做手术拆钢板,还要恢复。且因为这次事故儿子又被迫断奶,增加儿子奶粉费用,且现在又无人来代小孩子。象这样的情况在伤不能评残和能评残的情况下,我方在合理的范围能要求对方给予赔偿的明目的具体的数目是多少?能大概的概算是多少出来吗???

其他 2014-01-01 21: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协商不成建议尽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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