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近8年,2006年3月2日-2014年3月1日,劳动合同是分两次签订的,但是后面签的那次,签订的时间还是从我入职的时间签到合同止(2006年3月2日-2014年3月1日),也就是8年,社保什么都有买,目前我已怀孕几个月,到6月份我就要生小孩了,如果公司因此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会有什么补偿和保障吗?

其他 2014-01-04 09: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孕妇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合同延期至哺乳期结束。2、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赔偿金,一年两个月;3、解答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2)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3)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4)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5)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依照法律规定,你的合同期将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按工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外或可争取其他款项,注意保留证据。
  • 你如果怀孕了,公司是不能与你终止劳动合同的,你的合同可以顺延到你哺乳期结束。
  • 劳动合同期将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如公司解除或终止合同,可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
  •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 孕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孕期内合同到期应该顺延至孕期结束。合同期届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