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晚十时许我们拉面馆由于没有顾客将要关门,这时有三男一女来就餐,他们说这天真冷呀,我就说请他们坐里吃吧(里面暖和),他们说就坐门口吧还要看着他们的车子呢,一会他们三人一起走出店门,由于他们没有付钱我随后跟着他们出去,这时他们说车子没有了,我建议他们赶快到派出所报案但他们说:“那是辆二手的破车没有发票,“道”上有熟人,他们在“道”上就能找到。”几天后他们多次又来向我们要车子。现在我们收到法院的传票,他们的诉状上却说:那天是晚上7点来我店就餐的,并说有购买该车的票据,要求我们赔偿车钱5000元,承担诉讼费用。在其诉讼状中多处与事实不符,请您帮我们找到此案突破方法,谢谢

旅游维权 2010-02-23 14: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濮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