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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几年前老公应欠债,带着外面的女人,离开的我和我的子女。当时老公走了,未能与他办离婚。现在他带病回来找我们,我想跟他离婚,如果他不肯的话。那应如何办理离婚?我现在住的屋企的房产证是他的名字的。如果离婚了,甘还可以继续住下去吗?房产归谁?我成年的子女有责任要照顾他吗?

离婚 2014-01-09 11: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建议起诉离婚,房产若是婚后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您的子女对您和对他均有赡养义务。您的情况较复杂,如需专业律师指导并争取应得夫妻共同财产,请来电详细说明情况,以便为您制订专业高效的方案。
  • 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家和其他女人生活10多年属于婚姻内有过错,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子女有赡养男方的义务
  • 房产要进行分割的,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 你好,协商离婚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建议事前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依法分割,你的情况,可以考虑争取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 视具体情况。子女均有赡养义务。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 可以诉讼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子女对男方有赡养义务。
  • 您好,协商不成,诉讼;看是否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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