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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年12月没有告知儿子的情况下以儿子名字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子还在建),首期付了总房款的5%。余下的以银行按揭付清房款。我以为叫我儿子去签名我们负责还贷就可以了,但银行需要我儿子两夫妻(去年年初结婚的)到银行面签,而我儿媳于去年9月份远赴加拿大读书,没法回得来面签,按揭不了。事实上是我们花钱为儿子购置婚房的,与儿媳无关的。我想问:1)我们出钱购买的房子按揭是否一定要我儿媳去签字才行?2)要求把合同儿子的名字改为我们的名字行不行?3)合同不是我儿子亲签的,是否属于无效合同?谢谢解答!广西梧州市2014年1月8日

金融 2014-01-08 22: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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