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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借钱。老子担保,有借款凭条,有担保人签字盖章,四年没还,老子现在手里有钱不还你,谁儿子没死呢,走法律说诉讼期过了,怎么办

离婚 2014-01-16 15: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连带担保,儿子不还,可以直接起诉要求父亲还。关于是否过了诉讼时效的问题,要看借条中是否约定了还款的具体日期,以及你是否向其进行过催要等多因素综合判定,并不仅仅以借款时间判定。
  • 具体还需要结合实际的借款凭证及担保合同内容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父亲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是连带的,可以直接要求父亲偿还,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 既然超过了诉讼时效,无法主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建议先向对方书面主张,如果对方确认债务后,再走法律诉讼
  • 父亲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 父亲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是连带的,可以直接要求父亲偿还,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 父亲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是连带的,可以直接要求父亲偿还,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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