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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3年1月进入公司从事业务工作,2013年出色的完成了公司的业务指标,2013年公司邮件通知我由于公司结构调整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共三年,剩余两年,公司要求2014年2月15日离职),公司同意赔偿N+1,我可以要求剩余合同的补偿吗?公司要求我尽快签协议,否则用异地调岗等后续手段将我辞退,我该怎么办?没办法了吗?

其他 2014-01-16 14: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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