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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今年四岁了,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我是男方,想要孩子,行吗?她的母亲没有固定工作,只是家境比较好,我有没有抚养孩子的优势?

离婚 2014-01-23 1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我是婚姻家庭的专业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帮助你,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 你好,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就考虑子女随谁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一个条件。从生活环境、家庭成员、工作稳定等综合情况考虑,你还是有优势的。
  • 贵女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 你好,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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