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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提前一个月辞工的,到期了主管不肯放人,他要我做到厂里放假的最后一天,说我这个岗位没人,而且她也要走,他不肯放人,可是家里有事,我做不到最后一天,我只能拖延到22号,可他们不放人,放人后又不结算工资,请问我直接走了,他们有权力扣我的工资不,我又该怎样才能领到工资

其他 2014-01-17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过了试用期,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需保留辞职的书面证据),到期就可以自动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离职之后,公司需要在三个工作日给你结清所有的工资,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在律师帮助下解除劳动关系,或无需提前通知并可争取经济补偿金等款项。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联。
  • 没有权利克扣工资,如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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