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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女儿是一个大二的学生,前几天放假来北京打工,因为去年寒假她在别的超市做过收银员,所以这次就选择了离家不远的一家物美超市去做收银工作,第一天下班时,她把钱袋拿到财会室结账,当面点清后没有出错。第二天她下班时和另外一个女孩拿着钱袋去财会室,被财会科长呵斥,“不放在那儿快走,等什么?”就这样两个女孩无奈只好走了。第二天去上班时被告知我女儿少了198元多,另一个女孩少了九十多元,而且要她们赶紧补上。我知道干财务的都明白,钱账应该当面结清,当日结清。向他们这种把人撵走,第二天却告诉人家你的钱少了,这是不对的。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我去找他们店长,可他们店长和他们是一伙的。非要两个孩子把钱补上。店长都这样不说理,我又给他们总部打电话,总部说了解一下给个回复,也是一去不回。我不知该拿他们怎么办了?虽然我现在坚持没有给他们钱,但是我知道开工资时,他们会逼我女儿先拿钱再领工资。我该怎么办?求您们帮我出出主意,帮一下我无辜的女儿。

调解 2014-01-20 21: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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