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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的孩子是女儿,我与老公的关系变的很不好。由于孩子没有人带,在孩子10个月大,经过与老公商量后将孩子带回我娘家抚养,可他却什么都不管,孩子读书,各种医疗费用等。他们家人也极少给孩子电话。由于工作的原因,我们分开也有两年多了。我与他协商往后该怎么办?他说他有的是时间拖,时间耗,钱哪怕赌博输掉,给乞丐,也不会给孩子一分钱,免得便宜我。这种无赖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我该这么处理呢?

离婚 2014-02-26 08: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 你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你好,一般按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到30%支付。
  • 您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可以要求其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要求支付,也可以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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