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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从闽候县档案馆复印出一份土改证才知道我爷爷一九五一年登记的8亩耕地已被他人占有建房请问法律有依据可以要回吗

征地补偿 2014-03-01 08: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据此,如有证据证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来起诉维权。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直接来电详细说明。S
  • 如果从51年到现在,土地使用权没用变更过,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 已经重新分配了,难
  • 你好,主要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
  • 若有证据情况下,可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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