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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家买了套房子结果拿土地使用证时老板要加收一万多块钱我爸妈没给,然后他们就不把土地使用证拿给我家。然后有次装下水的水管经过我家时他们又把我家厨房拆了没从新修好。那个水费是房子老板一次性给完再找我们要所以我爸妈就叫他先给土地使用证和把我家厨房重新装修好再付水费。为这事房子老板停了我家好几次水咯。这里面所涉及到的侵权问题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刑事辩护 2014-01-23 0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对方多加一万块钱是否有合理的理由,以及厨房是否该由其修缮。如果两次要求都是不合理的,那么擅自断水更是不合理的。协商不成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或到律所面谈。
  • 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你们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你们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等。以免超过时效,
  • 按合同约定处理,对方伪腐女合同约定不办理使用证的,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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