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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男方以跟旁人同居几年,女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得到财产吗

离婚 2014-02-02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可以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主张多分共同财产。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按照您的描述,您可以收集对方有外遇的证据,离婚时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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