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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尝还婚内存在女方账户上的钱和女方哥哥的欠款另外加小孩的抚养费才能离婚,女方该怎么做?

行政诉讼 2014-02-02 14: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若能和好就想法改善夫妻关系;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且协商不成,可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 应该还的就要还!如果该还而不还,是谁都接受不了!当然,你认为对方无理而不应该还的除外!协商解决,不成就起诉到法院。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按照月收入的20到30%支付。协商的情况下可以一年付一次,甚至一次性付清,但如果是法院判决,只能是每月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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