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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6月进入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但是工资照常发放,到了13年10月,公司因为没钱,就一直拖着不发,从10月到14年春节前,才发了一个半月工资,剩下的说是有钱再给付。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是同情老板,让他们继续拖欠,还是 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诉讼 2014-02-25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放工资时间是什么时候,若迟延7个工作日发放,没有合法理由,则是拖欠。 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站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及时间支付工资或加班工资,员工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每工作一年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同时员工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可以要回。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拖欠的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追问】你好,师律师,像这类,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请问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作为仲裁依据?另外,未签订劳动合同会计算双倍工资的么?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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