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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想要儿子也不想出抚养费请问我该怎么起诉

离婚 2014-02-14 13: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相应抚养费。
  • 你好,夫妻双方婚前婚后对子女都存在抚养义务,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 如果有妻子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然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妻子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处理】。
  •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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