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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腹痛于7月在宜宾二医院检查为结石,后在二医院做微创取石手术。术后1月腹痛依旧,于10月在二医院复查为肾积水,积石残留,感染可能。后转入华西检查,结果手术肾失去功能,需要切除。并等待华西入院手术,于50天后入住华西医院,但检查后却发现可能为肾癌和确诊为结肠癌。并伴有手术肾感染化脓。已经无法治疗,现在病人已经快不行了。咨询一下这2医院有没有医疗过错或诊治不当的?

其他 2014-02-19 15: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是不是有过错要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才可以定,赔偿金额根据你的诉请酌情判决。 我们在没有看到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只是听你说的,在这里简单回复,难免回答的不全面。你有时间可以带着你的相关证据材料到我们所里,我们可以给你免费详细解答一下。
  •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专业机构作出评判,如果存在医疗事故可要求赔偿
  • 可能存在误诊误治的过错
  • 你好。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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