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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民营快递公司工作将近7年,06年入职,总部在东莞,10年调到深圳分公司上班,公司因经营不善,要缩减人力成本,便口头知会将我从中层管理的位置调为员工,未出任何书面通知.因各站点人员紧缺,又将我调往站点做收派件工作,(本人非派件员),但因考虑到公司情况,本人还是非常乐意协助公司渡过难关.某天,因一份货物较急,上级命令先派送,因自己也有派送的路线,且快件较多,回复晚点派送,上级不同意,当时我们两发生了口角.晚上上级便口头通知不准去公司上班.到目前为止,公司也对我不闻不问,工资也不发,而且还扣了将近5000元的押金在那里,劳动合同只在11年签过1年也一直没签过,请问如果我告这公司,会有胜算吗?如果有,我将获得多少赔偿?

其他 2014-02-19 16: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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