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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证前一方出资装修另一方的房屋及购置家具、家电等。结婚后是共有财产还是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房屋增值后是否按投资比例分割房产价值。

其他 2014-02-20 22: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视为赠与,婚后如果没有约定房屋比例增值后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若未明确为赠予,应属婚前个人财产。
  • 属于乙方个人财产,不能算投资不分割。如果离婚,装修价款可折价补偿。
    【追问】我不同意你的观点:1、男女以结婚为目的购置的供双方婚后共同使用的物品如:房屋及装修、家具家电等是共有财产。2、婚姻恋爱期间一方给另一方购买的供个人使用的物品如:首饰服装等才是赠与。
  • 这个是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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