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按工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此外或可争取其他款项,注意保留证据。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话联系。
【追问】在经理撬我抽屉前一周,我听见他和别人通电话,要订购3000个什么东西,因为以前他管业务的,有这个权利,第一批货来了之后,没赚钱也没拓展渠道,2012年就停止进货了。订购的东西,真的来了,是销不出去的,会造成公司损失,经理的心里一定窝着火,跟公司对着干。 2013年开始,有个人愿意加入公司,投资大部分的前,可以算新股东,在6月开始确定下来,经理没有明确告诉我这人的身份,那是开始就有意无意的找茬,我都侥幸逃脱。这个人很少来公司,派了2个人来工作,见我就打个招呼,也没什么工作可以交流的。 原股东我不清楚他的意图,之前我虽只见过一次,自以为他没有为难我,让我继续任职,经理没有做出业绩所以被开除了。结果,在撬抽屉当天,我打电话给股东司机,这个人我见过几次,告诉他这件事,他说再回电给我,他后来打给我说这里的事情有经理负责,我一头蒙掉了。 经理威胁我说,他是某宗教团体的领导者,脱掉眼镜就不讲道理了,干我出公司,我的私人物品当时被他一起拿走,他不肯让我清点所有物品,因为物品的所有者是我,我才能区分是公是私。 隔了3周,我让弟弟陪我去拿回我的东西,当天先在公司底下报警,警察陪我进去的,后来我和经理一起去录了口供。进去时,新股东看到我们在会议室谈话,就走开了,我心想他不想理我们的事。 录完口供是中午了,吃了饭我去公司拿回物品,他的大舅子就是法人,不让我进公司,我们在门口清点的,很侮辱人。 我想起的东西,他就叫新来的人进去找给我,没想起的还在他那里。大概15分钟后,新股东出来去WC,特意从我站的这边经过,我当时在记录就没抬头;他去完又回公司,还是从我面前经过。我没有抓住这个机会,说明一切,经理之前要我报销1万元他儿子的报名费,我没签字,他怀恨在心,平日里还假公济私。新股东进去后,出来倒茶,特意把门打开,这样可以清楚听到我们对话。我有冲进去的冲动,还是由于胆怯没进去。 我也没有新股东的联系方式,如果去仲裁,法人是经理的大舅子。但是我不回去,经理就会找借口说我种种不是,我想回去澄清。请问有没有法律规定,我可以复职的呢? 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