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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右手食指指尖于2013年12月20日上班时对夹具夹了,有骨折,在医院住院十四天,2月5号取出钢针,到现在手指麻木,疼痛,不能正常弯曲,我公司又没有买社保,我该怎么申请理赔?

行政诉讼 2014-03-02 18:2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第二,认定工伤后,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李鉴定(评残)。伤残等级出来后,看是否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如解除一并要求公司支付所有工伤待遇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所有赔偿。详细可电话联系我或到我办公室面谈,以便分析案情和帮你争取最大范围的赔偿。
  • 建议尽快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上工伤治愈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结合工资情况予以赔偿。
  • 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您好!请先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结果计算赔偿数额。然后请求公司赔偿。
  • 您好!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和你的平均工资计算工伤赔偿。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之后鉴定伤残,需要法律帮助可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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