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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满十八周岁了,还有义务继续给抚养费吗

离婚 2014-03-04 16: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应该是不需要了。
  • 可以不给了啊
  • 您好:如果有如下情形的,需要支付的。。。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具体看属于何种情况。
  • 您好!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支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如果还在上大学,应该还要给。
  • 孩子如未独立生活,仍需支付生活费用。
  • 你好,满十八周岁不予支付抚养费。如果在上学可以支付一定的教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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