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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询问一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现在双方已经协调完整也已经赔款结案了,并且对方死者家属已经不追究刑事责任了,为什么交警队不放人?并且要我们交纳2万元保证金才放人,并不退还?谢谢您的帮助!

刑事辩护 2014-03-06 13: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负刑事责任,交警部门会把案子移交检察部门,当事人谅解只是判刑轻重考虑之一,建议聘请律师与办案人员沟通。《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如已经入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的,当事人谅解只是考虑的因素之一
  • 可以请律师帮你办,是可以判刑的。
  • 是不能强制要求保证金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可以退还。建议委托律师。
  • 可以不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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