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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下,甲方夫妻多年没有感情,甲在外有小三,并在外重新购买了房产,几乎没有回过家。于2013年初签了协议,将其房产送与子女,未过户。甲又以此夫妻共有财产(房产)向乙方借款40万,甲跑了,乙方向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妻子能否保全自己的那份财产?或者其女儿能否保全此房产?谢谢,如果请贵事务所出面,有多少把握胜诉,还有就是请问收费情况?请您查阅后回复。谢谢

其他 2014-03-07 1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房产是否抵押登记,如果未抵押登记,房产你能享有二分之一产权,关键是审查债务真实性和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经营,否者你可能涉嫌承担连带责任,建议详细咨询本律师以更好的为你法律服务
  • 甲方妻子和女儿不能主张
  • 乙有抵押权,甲方妻子和女儿不能主张
  • 你好。鉴于案件的实际情况,请及时来电咨询本律师或者到事务所当面咨询律师,以达到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和避免你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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