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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初我由学校安排从重庆来到福建**实习。今年我18岁。女。在2014年2月8号晚上下班回寝室过马路时被小轿车撞了。当时我没有过斑马线。天空下着小雨。我也不记得怎么过的马路。可能是下着雨我小跑过的马路然后被车撞了。右大腿股骨骨折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医药费花了四万。还请了一个护工花了五千六。膝盖处上了钢板还有十颗钢钉。现在腿只能弯到九十度。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三个月以后看拍片才学走路。大概一年后看拍片的情况才取钢板。我与肇事者签订了一个协议。我的两颗门牙断掉了。车主只赔付1500。车主也认的全责。车主只赔付医药费。但是护工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的费用由车主的保险有多少赔付就是多少。如果有多的费用就是自己付。车主的车险有那个伤残鉴定的赔付如果伤残有十级最高可以赔付五万六。现在担心如果评不上十级就没有钱。还有坐下来与车主商量。就是这样想问问我这样的事故肇事者应该对我有怎样的赔偿?我的腿现在这样去做伤残鉴定能评上几级?学校。工厂都应承担什么责任?担心以后落下残疾。

其他 2014-03-10 20: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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