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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我和我老公与2009年5月7日办理离婚。为了儿子我把房子给他,口头说好儿子给他房子就给他,他也答应了。我只要了自己在开的服装店和女儿。但是他于2009年12月26日偷偷把房子卖了54万,并且和他的情人跑了,离婚时不知道他已经和情人同居,否则我一定不会同意这份不平等协议。现在他儿子女儿都不要,儿子的抚养费也没付过。而且找不到他的人。请问我可以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并且以他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破坏夫妻感情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并要求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调解 2010-03-07 1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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