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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三星级宾馆工作,公司会计说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过后为其购买社保,那请问:以前的工作的三个月公司不为其买社保合理吗?

其他 2020-06-03 07:1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你的描述公司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可要求其补缴。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当为其购买社保,所以用人单位称3个月试用期不够买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因此,合法的劳动合同是需要用人单位替劳动者购买社保的。
  • 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
  • 你好,各地的社保及劳动政策都不太一样,最好向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咨询,及便得到最准确的回复
  • 可以申请仲裁.
  • 你好: 是不行的,建议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不可以。从上班开始,就应当购买社保。
  • 你好,可以要求购买,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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