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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理理婚,房子是我结婚以前自己买的,名字是我的,有个小女孩九岁,大部分时间由她在家带的,我在外打工,现在我想离婚把小孩要过来,她想要我拿钱给她补尝青春损失费,我不拿可以不。

离婚 2014-03-10 14: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 房子是婚前买的,属于你个人婚前财产,小孩九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予以判决哪方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至于对方索要的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以拒绝支付。如有法律遗留问题,欢迎来电或来所免费咨询。
  • 您好,建议先协商解决,如未果,可以起诉解决
  • 一般不用赔偿,如果离婚,抚养权协商解决,房子你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
  • 你好,没有青春损失费,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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