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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深圳某一物业公司的员工,前两天因为跟经理发生口角。经理便说不用我来上班了,于是昨天马上就听人说我被调离了,只发了个通知单,也没跟我协商。表面上职位是一样的,但是公司福利却少了一千多。我觉得只是他们单方面的书面协议,并没有通过双方达成一致。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3-12 2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 可依法维权,要求补足工资,并可争取经济补偿金等其他款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必要时可预约面询,我了解相关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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