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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跟男朋友同居之后 有了一个小孩现在1岁零8个月了 在小孩十个月前我带生活费是男方家出 小孩十个月后男方妈妈带 我出来打工生活费都是我出 我男朋友一直不做事反而问我要钱 还有时对我施暴 我现在身体不好 跟他不想这样下去了 现在他们家要我每月打1500给小孩的生活费 而且要准时汇款不然威胁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14-03-24 18: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没有结婚生的子女与结婚后生的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 抚养费一般是你收入的20%至30%之间。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追问】那我知道 但我现在身体情况不好 站在法律的角度我该出多少了?
  • 你好,按你收入的20%到30%
  • 你好,一般按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到30%支付。
  • 您好,按照您个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按月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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