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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员工在公司半年了,但是我们因为工作忙,没来得及和他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他突然走了,我们公司也找不到人来接班,对我们的项目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失,本来是这个项目预计四月底完成的,本来想扣掉这名员工当月的工资就算了,但是他却跑到劳动局去投诉我们了,并且要聘请律师让我们对他进行赔偿,我现在也很生气,毕竟他的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我们公司有规定,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请问,我是否,可以以他的离职给我们公司造成损失,起诉他,要怎么来起诉他?

其他 2018-03-24 07:2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公司先违法,談不到什么要求该员工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
  • 根据根据,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 不出具离职证明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更改,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实务中,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造成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自主创业、再就业优惠损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者自主创业时,可以享受一定税收、财政等优惠政策;
    未能就业的工资损失:
    离职证明往往是新公司为了规避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证而承担连带责任风险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文件,一旦劳动者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可能会导致新公司不录用劳动者;

    赔偿的途径有三种: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三、有权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
  • 公司操作很不规范,所有员工都必须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对企业存在诸多不利。
  • 公司有过错在先。
  • 你好,你单位未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对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追问】可是,我们公司也是有损失的,毕竟人直接走了,没得人接班,我们还是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难道,这名员工就不用负任何责任么?
  • 您好: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员工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要举证证明损失的事实。
    【追问】请问,要如何来举证,请打个比方,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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