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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今年上高一,前几天在学校跟同学发生矛d盾两同学之间发生打架,双方都有受伤,但是学校让我儿子出两千给对方治病,可是过了三天学校还要我们再拿两千给对方这次我们肯定不同意了因为这件事情发生在学校两个孩子都有错都受伤为什么只让我孩子出钱为对方看病,还有学校的负责人颠倒是非诬陷我儿子让对方家长单独接触我儿子威胁我儿子,现在我不负所以请求你们帮助解答这件事到底是谁的责任,我很迷茫

其他 2014-03-31 21: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于你儿子已经上高一,已经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这里若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此时侵权行为,就按照双方的过错来判断。
  • 要看过错,不行可以向派出所报案,请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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