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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的工伤已经有劳动仲裁裁决,而厂里不服裁决已经到法院起诉了,他们的理由是:我与其他厂里有劳动关系又到他们厂里打工,与他们就是劳务关系,要推翻工伤认定。原因是我原来的厂家放长假,虽然与原来厂家有合同,但是社会保险统筹什么都没有,为了生活来源我就到他们厂里干活,干了12天就受伤了。 我的问题是:1既然这样在工伤认定时他们为什么没有提出异议而现在提有什么不妥吗。2法院会支持他们吗,3我对劳动仲裁的经济补偿有异议现在可以提吗,

其他 2014-03-17 11: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真的是与其他厂里有劳动关系,则案由变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到时官司变复杂了。法院会逼迫你们去调解,就是让步,比原来的赔偿少一部分,你去衡量着接受,不接受判你败诉。这份证据要命呢。对方律师找到了关键证据;我建议协商处理,在法院参与下,达成个民事调解书,希望法官同情你,毕竟你受了伤,需要补偿的。如果坚持不让步,第一案由错误,不是工伤,赔偿依据也不是,而是人身损害赔偿,伤残等级门槛很高,你不一定达到等级;会让你另行起诉,又耽误时间,并赔偿没有那么多,不如找个大家都接受的数额解决。
  • 您好,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工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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