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是不是属于数量大的标准?

刑事辩护 2015-06-25 12: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金额大小。
  • 47、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认定标准,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A 对 B 错
  •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4、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5、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6、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2]
  • 具体诈骗金额来确定量刑标准.....
  • 要看具体诈骗金额来确定量刑标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