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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一家编织袋厂打工两年了,从进厂至今厂方从不和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上个星期我因有事不能继续上班,便向主管口头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当时主管也口头同意。于是我不再回厂上班,但过后两天主管又打电话要我去上班,说不去上班就扣我的工资,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但我实在不能去上班了。

其他 2014-03-16 22: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不去上班,因工厂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支付你双倍工资,并要求补发你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养老等。
  • 你好!从你所说的情况看:1、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视为用人单位与你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单位管理人员(代表单位)已经和你就终止劳动关系达成一致,你们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你需要固定好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3、单位不能在与你终止劳动关系后克扣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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