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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款给当地一所民营学校-睢宁县树人高级中学,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书是(2009)睢民二初字第518号,判令学校还款,我于2010年1月申请执行了该校(同时申请执行的还有6人)-(2010)睢执字第00138号,法院执行了部分钱款,后来法院依法判学校犯非法集资罪,法院罚款该20万元,之后法院就停止执行该校,我多次找未果,法官还说我的案子他们不管了,案子结案了,是刑事附带民事案,可是我的判决事还在我手中,法院没以任何方式告诉我,我的案子结案了,我手中的判决书无效了,可是我在高院网上查被执行人信息显示,我的案子状态是结案,我只拿到执行款6万元,余下的几十万元真的就没有了吗? 学校目前正常招生,在校学生3000多人,每年收入上千万元。目前学校负责人属睢宁人民法院于2011年判三年缓期五年执行的缓刑犯,现仍属缓刑考验期。 请问律师,我的案子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当地的法官忽悠我,或是信息上假,为了结案率,我的钱是借给学校用于发放老师工资的,当时借条上写的是月利率千分之二,此款已记入学校财务帐入,现在学校还正常招生,每年收入上千万元。请问律师,我的案子到底怎么了?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向法院要还是向学校要?跪谢!!

其他 2014-03-19 16:2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申请执行,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追问】法院执行了一部分款项,我也得到其中一部分,(申请执行的人有多个),在学校被判非法集资罪后,法院不再执行了,还说我们几个起诉使学校被判罪的人的案子法院不管了,结案了,对吗?谢谢徐律师
  • 建议保存和收集好相关的判决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及时与相关的法院联系沟通,如果不能解决仍有问题的,及时向高院反映。
  • 建议保存和收集好相关的判决书及其他证据材料
  • 你好,建议保存和收集好相关的判决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及时与相关的法院联系沟通,如果不能解决仍有问题的,及时向高院反映。。。。。。。。。
  • 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根据判决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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