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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登记结婚的,实际2008年就办了婚宴,2008年南方家给了5万,我父母把五万当嫁妆嫁过去同时还嫁了一些电器,2009.男方姑姑把那五万借走了,现在我要离婚,请问那我的5万,和电器能属于个人财产吗,能要回来吗

抵押担保 2014-03-18 20: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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