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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现在的赔款情况

征地补偿 2014-03-18 14: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你的房屋属集体土地上房屋,一般需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来给予被征收人补偿与安置。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可直接来电或通过加qq的方式详细说明。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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