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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上海买房,由于无购房资格,不能买房,结果某家房产中介打包票说可以过户,收取我4万5千元包装费,承诺不用办任何假材料,直接可以过户(有部分录音),说他们和某中心有关系,写下保证书(操办员个人写的,中介负责人全程参与)保证我正常交易成功,但是最后失败了,去交易中心查,发现中介伪造了虚假材料,交易中心退出来的我的相关材料都是假的,房东告我违约,最后上下家对簿公堂,二审结束,我们是调解结案的,我赔给房东5万元,加上我律师费诉讼费等等,我损失9万多,现在想向中介追求赔偿,会得到支持吗?法院会因为我是调解的,就不支持我的损失赔偿呢?

其他 2014-03-22 00: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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