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甲方签一起重设备维修保养合同、对其甲方设备维修保养期一年、2013、11、15---2014、11、15.签订的、我按合同一直配四人二十四小时对其设备维修保养着、过春节是公司放假我们回家过年啦、,【当时我们干到2014、1、24、是两个月零八天。如安合同算应该是约每天划722元合计约五万元。他给了我四万元的工资说剩下的过年后来了再说】当时他说过年后等电话通知的,结果他没通知我们,却有安排别人过来了、至今没有和我说过、也没打过一次电话说过这个事。请问他这属于违约吗、如安合同我能向他追要合同的余款吗、至今合同未毁还能生效吗、

其他 2014-03-21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