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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商家,有顾客从我店中购买一双品牌童鞋,1月28日购买,店中出具小票,当时是五折处理的商品,昨天顾客来店中,说鞋子开胶,依据鞋子三包标示,已经超过期限,三包中的最长期限是一个月,我们拒绝为顾客退换维修,这名顾客是同行,第一次来电就找茬,店员依照普通顾客接待,我们的商品是正规厂家,童鞋里面的大品牌,昨天她气愤,打315投诉,说我们出售的不是皮鞋,质量有问题,商品盒子上明确标注是PU,没有标注是皮鞋,我们店员也从没有跟她承诺过是牛皮或者其他纯皮质的鞋子,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下,我要负担什么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14-03-24 10: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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