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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4月1日到公司上班,一直到14年3月28号为止。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突然公司提出买养老保险签劳动合同。我想问下,之前的8年时间有赔偿吗。赔偿如何计算,是从06年4月1日开始算双倍,还是从08年1月开始算。

其他 2014-03-29 21: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因此系劳动合同法新规定,故双倍工资应从2008年2月起计算11个月。 2.自2009年2月,视为你和单位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可要求确认与单位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同时可要求单位补交2006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的养老保险 5.对于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日开始起算。
    【追问】仲裁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日开始如何理解
  • 你好,可要求单位补交2006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的养老保险。 若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 从08年2月双倍工资,应从09年1月开始主张,一年内没主张现在主张已超过仲裁时效期间。
  • 应从09年1月开始主张,一年内没主张现在主张已超过仲裁时效期间。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若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 最多12个月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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