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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编制外劳动用工,2004年到的单位,2008年至2009年单位开始给缴纳养老保险,2009年12月底下岗,现在省局有政策:(从2004年开始补缴养老保险,单位补缴2626,个人补缴1050),请问,我再缴够9年就不用缴了,可是如果我本人死亡了,那我缴的那部分钱怎么办?

其他 2010-03-15 14: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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