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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问过这个问题,可能没阐述清楚。自己买了小区的一个产权(写入房产证)的地库车位(总共40个)。其他地库车位(共200个)应技防因素无法办个人产权,所以产权在开发商手里,已租给其他业主,物业费由租户承担。另还有其它地面车位(公共部位500个)已出租。现在业委会要涨产权地库车位的物业费,究竟应该是40或240或740或全体业主投票?个人感觉应该是不是40+开发商才符合专有部分,请不吝赐教!

其他 2014-04-11 1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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